宁波市重拳出击制造业排污,多家企业被行政处罚

2021年05月18日

近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对多家制造行业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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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甬仑环罚字〔2020〕42号
案件名称: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被处罚人:宁波某智能设备企业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2月15日被处罚人废切削液回收装置电子感应器出现故障,储存池内废切削液溢流至雨水管道流入市政管网,最终汇入厂区南侧灵岩河,造成灵岩河河水呈乳白色。
处罚依据和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罚款陆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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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甬仑环罚字〔2020〕43号
案件名称: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被处罚人:宁波市北仑区某模具加工厂业主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5月24日被处罚人将约2公斤含油废手套、废快递盒等工业固体废物,倾倒在大碶街道镇大路356号附近垃圾站点。
处罚依据和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罚款伍仟元。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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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甬仑环罚字〔2020〕44号
案件名称: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被处罚人:宁波市北仑区某机床模具加工厂业主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5月24日被处罚人设立的宁波市北仑区大矸鑫华机床模具加工厂有废皂化液、废电脉冲油共约3公斤,通过地面漏洞渗排环境,其中废皂化液、废电脉冲油都是危险废物,废物代码分别为(900-006-09)、(900-249-08)。

处罚依据和决定:《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罚款壹万零叁佰元。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