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处置能力见涨 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趋严

2020年11月13日

  危险废弃物,作为一种属性特殊的固体废弃物,其无害化处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日前,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也原则审议通过了制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并表示要指导地方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施行,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属性判定和环境管理的精准性,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就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整改方案的公开内容看,对危险废弃物处置和管理的力度也是不容松懈的。
  如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重点措施就包括强化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
  甘肃省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也提到,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要重点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固体(危险)废物管控、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程。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在介绍4大类19个方面措施时也表示,要有力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范,推动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拓宽危险废物处置途径,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和安全风险。
  上海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5个方面重点措施也没忘记“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健全协调配合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的监督管理”。
  近年来,各地危废处置能力都在显见增长。
  如陕西,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厂的数量增加了10.5倍,集中处置利用量增加了30万吨。
  如甘肃,二污普数据显示,工业危险废物年处置量和医疗废物年处置较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分别增加了16.54倍和29.9倍。
  如四川,2017年四川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07.73万吨,综合利用处置率90.80%。
  如广东,相比2007年,2017年危险废物年处置利用能力提高了2.48倍,医疗废物年处置利用能力提高了93%。
  虽然,我国危险废弃物种类多、成分复杂、处置难度大,存在不少的历史欠账,但是危废处置监管体系愈发完善,源头减量和末端治理都已经走上正轨。未来,我国还将从推动清洁生产,加快推进危废资源化利用,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危废网格化监管,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鼓励公众监督等方面着手,持续提高危废管理水平。


文章转自“环保在线”,原文链接:https://www.hbzhan.com/news/detail/139153.html